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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通訊員 靳彥 陳曉靜)“這是法院的廉政監督卡,如果在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,您發現辦案人員有任何違法違紀情況,均可以通過卡片上的聯繫方式向我院舉報,屆時我們將進行及時處理,並把處理結果通知您。”日前,在河津市法院的立案大廳里,立案庭法官拿著廉政監督卡向當事人作詳細的解釋。
  為規範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的監督,該院積極推行廉政監督卡制度,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。在立案時,法院工作人員在向當事人送達文書的同時,一併隨案附上《河津市人民法院廉政監督卡》。廉政監督卡上明確標明案號、案由、當事人基本情況、被監督人、監督意見的反饋方式等,當事人一目瞭然。廉政監督卡上還詳細列出了18條主要監督事項,案件當事人可對法官辦案的整個過程提出監督意見和建議。監督卡上也註明瞭舉報受理電話和舉報受理郵箱,方便當事人的投訴。該院監察部門在接到當事人舉報後,將根據線索進行調查,對反映屬實的違法違紀問題,一經查實,將嚴肅處理。  (原標題:河津法院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辦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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